证券代码:603583 证券简称: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:2023-004
(资料图)
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每股分配比例: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.26 元(含税)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
股本,不送红股。
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,具体日期将
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。
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拟维持每股分配比
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,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。
一、利润分配方案内容
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公
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,252,154,167.06 元。经董事会决议,公司 2022
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。本次利润分配
方案如下:
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.60 元(含税)。截至 2022 年 12
月 31 日 , 公 司 总 股 本 384,226,985 股 ,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
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拟维持每股分配
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,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。
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同时,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。
二、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
(一)董事会会议的召开、审议和表决情况
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,同
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(二)独立董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
通知》及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
的要求,独立董事认为,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,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
发展阶段、经营规模、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,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
营和长远发展,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,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
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。因此,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
案,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(三)监事会意见
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
案》。监事会认为: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——上市
公司现金分红》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
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、股东要求和意愿,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
求,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,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同意将本方
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相关风险提示
(一)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
准后方可实施。
(二)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,不会
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。敬请广大
投资者理性判断,并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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